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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委办文明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新闻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实现举办一届最精彩、最难忘、最成功的世博会的目标,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从2004~2010年决定开展“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上海人”主题实践活动。并确定由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会同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上海市市容环境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和各区县,首先开展文明行路、文明乘车、文明游园、文明用厕四项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的整体部署,以培育上海城市精神,营造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文明形象为主线,以全面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在深化“七不”行为规范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围绕实现“七建”目标,首先聚焦市民出行中突出的不文明陋习,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建立健全市区联手、条块结合的同创共建机制,广泛组织市民群众参与,在道路交叉口、轨道交通和公交线路(车站)、公园绿地、公共厕所等与市民出行密切相关的公共场所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广大市民自觉做到向陋习告别,与文明同行,从而为世博会的成功举办提供良好的公共文明环境。
二、活动内容
以“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上海人”为主题,首先开展以下几项专项活动:
1、文明行路。通过开展文明路口创建活动,引导市民遵守行路规范,做到文明走路、文明骑车、文明驾车。每年由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对市级文明路口共同组织考评表彰。
2、文明乘车。通过开展文明线路(车站)创建活动,在公交、轨道交通站点形成“排队候车、先下后上、有序乘车”,在公交车、轨道交通车辆内形成“老弱病残、人人有座”的文明秩序。每年由市文明办、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对市级文明线路(车站)共同组织考评表彰。
3、文明游园。通过开展文明公园(绿地)创建活动,在公园等公共场所形成“不乱扔垃圾、不破坏绿化”的文明氛围。每年由市文明办、市绿化管理局对市级文明公园(绿地)组织考评表彰。
4、文明用厕。通过开展文明公厕创建活动,在市区的公厕内形成“遵守公德,维护整洁,文明如厕”的良好风尚。每年由市文明办、市市容环卫管理局对市级文明公厕及优胜街道组织考评表彰。
三、工作目标
实践活动的工作目标与《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相一致,分三个阶段有步骤地实施。目标分解如下:
1、文明行路
第一阶段(2004~2005年):创建市级交通文明路口50个;区级交通文明路口200个,基本消除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驶、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不文明交通陋习。
第二阶段(2006~2007年):创建市级交通文明路口100个;区级交通文明路口创建400个,市民交通文明素质显著提高。
第三阶段(2008~2010年):创建市级交通文明路口达到200个,区级文明路口达到800个,市民交通文明素质全面提高,城市交通文明程度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城市水平。
2、文明乘车
第一阶段(2004~2005年):轨道交通5号线创建“文明线路(车站)”工作通过考核验收;启动1、2号线创建“文明线路(车站)”工作;待条件成熟启动3号线、1号线北延伸段创建“文明线路(车站)”工作;公交100条线路、所有一级线路创建“文明线路(车站)”、文明交通集散点83个终点站实行高分时段排队上车取得阶段性成效;内环线内公交线路(第一批113条)和有条件的郊区线路开展创建“文明线路(车站)”;做好内外环线之间公交线路创建“文明线路(车站)”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06~2007年):巩固轨道交通1、2、3、5号线创建“文明线路(车站)”成果;所有新开通的轨道交通线创建“文明线路(车站)”;内外环线公交线路创建“文明线路(车站)”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推动所有公交线路开展创建“文明线路(车站)”工作;基本消除不文明乘车的陋习,使“有序乘车”形成风气。
第三阶段(2008~2010年):不断巩固“文明线路(车站)”创建成果,使“有序乘车”、“文明乘车”成为广大乘客的自觉行为。
3、文明游园
第一阶段(2004~2005年):在全市公园绿地中初步建立社区、公园、志愿者“三位一体”管理模式,文明公园(绿地)创建率达到30%,市民乱扔垃圾、损坏绿化等不文明游园陋习明显减少。
第二阶段(2006~2007年):普遍建立“三位一体”管理模式,文明公园(绿地)创建率达到80%,克服不文明游园陋习取得显著成效。
第三阶段(2008~2010年):巩固“三位一体”管理模式成效,文明公园(绿地)创建率达到100%,形成自律互助的文明游园舆论和氛围,切实提高市民的文明游园素养。
4、文明用厕
第一阶段(2004~2005年):在全市创建100个文明公厕,10个“文明用厕优胜街道”,革除“损坏公厕设施”、“污损公厕环境”、“公厕涂鸦”等不文明用厕陋习取得突破。
第二阶段(2006~2007年):在全市创建200个文明公厕,30个“文明用厕优胜街道”,基本消除市民的不文明用厕行为。
第三阶段(2008~2010年):实现文明公厕创建率达到100%,市容环卫公共服务的人性化水平显著提高,让文明用厕成为市民普遍遵守的行为准则。
四、责任分工
“与文明同行,做可爱上海人”主题实践活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各级文明委的统一协调下,加强宣传、教育和组织领导,形成由各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工青妇等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将责任层层落实,切实承担起活动的各项任务,保证活动的实施。
1、市文明办
(1)加强对整个活动的规划、协调、指导、监督、评比。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商,制定主题实践活动的年度目标和滚动计划。
(2)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组织各类新闻媒体,持续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社会宣传和新闻舆论宣传。
(3)组织建立全市与文明同行志愿者队伍,全面推动志愿者主题实践活动。
(4)把开展“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上海人”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纳入到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村镇和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之中。
(5)适时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总结、推广主题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6)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策划、组织全市性的主题实践活动,市区联动、条块结合,形成点面结合、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
2、市有关职能部门责任分工
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市绿化管理局和市市容环卫管理局要做好各自活动的组织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主题活动。
(1)精心设计载体,拓展渠道,编写资料,多层次、多方式地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创建标准和考评办法,推进文明路口、文明线路、文明公园和文明公厕的创建工作;
(2)会同各区县,充分发挥专业队伍、协管员队伍、志愿者队伍的积极作用,着重抓好志愿者的培训、使用和管理;
(3)抓好违章、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实现教育、管理、惩罚三者并举;
(4)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为市民与文明同行创造条件;
(5)提高管理水平,以人性化的服务和高效的管理引导市民克服出行中的不文明陋习。
3、各区县职责分工
(1)着重做好专项主题活动在本区县的组织实施及宣传、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
(2)加强对居民群众,尤其是外来人口和未成年人的文明行为教育。
(3)把专项主题活动作为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并列为考核条件。
(4)根据各条线活动计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协调辖区内的街道、镇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
(5)招募与文明同行志愿者队伍,并开展相应的志愿者主题实践活动。
(6)认真规划、整合资源、设计活动载体,广泛发动辖区居民积极参与,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活动形式和良好效果。
五、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贯彻落实《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加快提高上海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综合素质的高度,重视和抓好“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上海人”主题实践活动。要充分认识到,倡导与文明同行与树立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形象最直接,与《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的“七建”目标联系最紧密,与树立市民的社会意识、大局意识最贴近,对治理目前市民存在的顽症陋习最集中,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终代表了市民自身的根本利益。各区县、委办文明委要把主题实践活动摆上文明创建工作的突出位置,按照通知的要求,制定工作部署,明确阶段目标,落实工作措施,使之成为开展迎世博文明行动的重要举措、道德教育的有效载体、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加大主题实践活动的宣传力度,开辟主题实践活动的专题栏目,刊播相关公益广告,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批评监督不文明现象,推动活动有效开展。各区县、各部门要在辖区的重要公共场所、主要路段和文明示范标志区域、文明路口、公交集散站点和社区集中设置一批主题实践活动的标语牌或公益广告。通过开展集中或经常性的宣传活动,采取报告会、座谈会、大讨论、文艺演出、广场文化等宣传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市民了解掌握主题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努力使主题实践活动提倡的文明行路、文明乘车、文明游园、文明用厕等公民出行道德基本规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
3、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各区县、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市民群众积极参与主题实践活动;要充分利用社区学校、社区文化中心等阵地开展各类专项主题活动的宣传教育。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和特点,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引导市民从与文明同行入手,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公共文明素养。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要积极带头,踊跃参与,起表率作用。志愿者的广泛参与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最有力的群众基础,也是保障主题实践活动形成长效机制的生力军。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市民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使志愿者队伍建设本身成为上海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线。要把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作为衡量主题实践活动成效的基本标准。
4、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市文明办和交巡警、交通、绿化、环卫等管理部门要强化检查、监督、考核、奖惩制度,加强对各级各单位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比。各区县、社区、小区、镇村和行业、单位要自觉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纳入到相应的文明创建活动之中。要组织市民巡访团,对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情况和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的活动落实情况进行巡访和通报。市教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和市妇联要按照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发挥各自优势,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以及“创文明班组、建文明岗位、做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使主题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班组、进学校、进课堂。要注重建立和完善主题实践活动的运行机制,切实抓好专业队伍、协管员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形成“三位一体”创建管理模式。通过强化市区联手,条块结合,常抓不懈,把主题实践活动的目标和要求落到实处。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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