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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 简报 4 2006年5月15日 14:48

上海市“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活动办公室编

2006年4月28日

本市召开区县委办文明委常务副主任会议 研究部署“文明在我脚下”宣传整治专项工作
  

    4月30日上午,市文明委召开区县委办文明委常务副主任会议。会议研究部署了“文明在我脚下”宣传整治专项工作。市委副书记、市文明委常务副主任殷一璀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文明委副主任吴志明同志介绍了目前正在开展的宣传整治专项工作的相关情况。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王仲伟同志主持会议。

    殷一璀同志在讲话中强调,上海精神文明建设要按照陈良宇同志日前在全市精神文明大会上的讲话和市委常委会上的讲话精神,围绕实施“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上海市民践行公共道德活动,聚焦顽症陋习,加大宣传整治力度。今年要集中抓好两项工作,一是“文明在我脚下”宣传整治专项工作,二是“文明在我手中”宣传整治专项工作。特别是交通宣传整治专项工作,要作为当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来完成。全市各部门、各区县要积极行动起来,齐心协力,主动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交通整治宣传活动。

    殷一璀同志指出,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级组织、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开展“文明在我脚下”活动的意义向市民讲清楚,让市民充分理解,共同来做好这项工作。要认识到:开展“文明在我脚下”宣传整治专项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公共道德的具体措施;开展“文明在我脚下”宣传整治专项活动是迎世博,塑造城市文明形象的现实要求;开展“文明在我脚下”宣传整治专项工作也是保护市民生命安全,保障交通进一步畅通,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她强调,要充分认识到提高交通文明水平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可能靠短期、阶段性的整治活动就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要有长期作战、持之以恒的心理准备,长流水不断线,连续不断,常抓不懈。

    殷一璀同志指出,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宣传整治专项工作既要有长计划,也要有短安排。到2010年,上海将迎来“小考”、“中考”、“大考”,要分清时间节点,明确阶段性目标,有重点、分层次、有步骤地加以推进。当前,首先要以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峰会为时间节点,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效。要突出重点人群,着重加强对外来人员、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员、机关干部、社区居民、学生、公司员工、国企职工的教育和宣传;要抓住重点时段,重点地段,重点行为,针对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闯红灯等突出的顽症陋习,特别是带头私穿马路者进行严管严教严处。

    殷一璀同志指出,要合作协调,各司其职。衡量交通整治工作是否成功,要看“三个标准”:一是执法是否严格,二是宣传声势是否到位,三是能否启发市民的自觉性。市文明办要加强对整个活动的策划、协调、指导、监督、评比,收集情况,尽快研究提出文明交通测评指标,制定市民遵章率指数,定期发布,形成示范导向效应。要组织市民巡访团,对宣传整治专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和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的活动落实情况进行巡访和通报。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法制建设,采取管教结合、严管重罚等措施,提高交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要从便民、利民、为民出发,改善交通设施,为市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创造条件。她强调,交通文明建设活动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人民群众是创建工作的参与者,是创建工作的主要力量。要组织发动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启发他们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意识,做到“警不在,法在”。

    殷一璀同志指出,要教育为主,加强宣传。宣传教育要讲究艺术性,体现人性化,关键是把握好“度”,缩小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之间的心理距离,在规劝告知上下功夫。努力使公民文明行路的基本道德规范入耳、入脑,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宣传教育工作,仅仅依靠媒体宣传是不够的,要通过各种途径做好工作。要发挥公益广告的作用,做好社会宣传,宣传的覆盖面越广越好。

    市委副秘书长姜樑,各区县委办文明委常务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公安局、工青妇和解放、文新、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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