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每年毕业5000人算,三年后可填补缺口达到要求
今天是国际护士节,这个节日对140多万护士来说意义非凡———《护士条例》将从今起施行。
上海护士缺口:1.33万
根据卫生部规定,医疗机构病房床位和护士数量之比,应当达到1∶0.4;加上门急诊、重症监护等,整个医院病床和护士之比应当达到1∶0.6。以此标准推算,上海至少需要6万名护士。
但据最新统计,上海目前在岗的护士总数为4.67万,短缺1.33万人。如果考虑到今后几年上海医疗事业发展需要,病床总数将不断增加,护士紧缺的状况更加严重。
除了数量不足,护士队伍流失也比较严重。根据有关统计,过去5年,上海的在岗护士流失达到了12%,有的医院竟然达到了惊人的30%—40%。
三年内必须达标
护士紧缺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部分医疗卫生机构重医疗、轻护理,随意减少护士职数。特别是有些医院认为护士不能为医院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因此没有把护理工作纳入整体发展规划中。
由于护士少,病人的基础护理不到位,病人只好自己花钱找护工。有些护工还承担了部分治疗性的护理工作,使护士应履行的观察病人的职责化为虚有,给医疗安全带来不少隐患。
为此,条例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卫生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没有达标的,自条例施行起3年内必须达到,否则将受到法律处罚。护士不够的诊疗科目将被吊销执业许可,新增病房也必须配足护士,不然不准执业。
据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上海正加快护士培养的步伐。除了高职校培养外,民办教育机构也加入了培养护士的行列。以每年毕业5000多人算,三年后上海医疗机构的护士数量应当可以达到条例要求。
保障合同制护士权益
由于数量不足,护士普遍超负荷工作,加上报酬偏低,造成护士大量流失,这反过来进一步加剧了护士短缺。
目前,上海的在岗护士中,有约3成是编外聘用的合同制护士。有些医疗机构为了降低人力成本,对聘用的合同制护士不相应提供参加继续教育、职称晋升的机会,甚至不享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待遇。这些不仅侵犯了他们的劳动权益,最终也不利于对病人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为了稳定护士队伍,条例明文规定,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尤其是着重规定,护士有获得国家规定的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专家对此解读为“同工同酬”,即合同制护士和在编护士应享受一样的权利。
用事业留人,也是稳定护士队伍一个有效举措。如中山医院护理部的人才流失率相对较低,归功于医院护理人才梯队的完善。医院推行“护士长助理”制度,优秀护士被选拔担任护士长助理,经过培训后有机会可担任护士长……层层递进,年轻护士拥有良好职业发展前景,非但稳定“军心”,还改变了护士队伍青黄不接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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