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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文明办〔2006〕15号
各区县、委办、局(集团公司)文明办: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制订的《关于开展“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上海市民践行公共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于4月3日经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望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4月4日
(此件发至区、县、局以上)
关于开展“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上海市民 践行公共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对于促进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了全面贯彻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八届八次全会提出的“贯彻实施《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上海人’活动”的要求,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市开展“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上海市民践行公共道德教育实践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深入宣传、全面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形成思想道德的共同价值观,以迎特奥、迎世博为契机,以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主线,按照《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和2007年特奥会工作大纲的目标,扎实推进“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上海市民践行公共道德教育实践活动。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在教育实践活动的整个过程之中,聚焦社会公德,树立公共意识,规范公共行为,践行公共道德,优化公共环境,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做到有礼,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做到有序,实现文明让世博更精彩,让生活更美好。
二、主要内容
开展“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上海市民践行公共道德教育实践活动,要在以下四个方面重点加以推进。
1、造氛围,树立公共意识
充分发挥媒体宣传、新闻出版和公众信息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推进作用、导向作用和传播作用,要在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上形成声势,教育、引导市民群众知荣辱、明是非、辨善恶、分美丑、识真假。新闻媒体实行专人分管,制定周密的宣传方案,融新闻报道、媒体评论、舆论监督于一体,多角度、多形式、多方位开展宣传报道。开设《有礼而可爱,有序惠你我》、《礼让,从你我开始》、《与文明同行,让礼仪普及》、《文明365》等专栏专版;制作内部专题片,曝光不文明行为,深入居民小区、基层单位组织播放;强化网上宣传,开设专题讲座,征集、制作、传播有亲和力、有感染力的文明短信等,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法,形成宣传声势,增强宣传效应。新闻出版部门坚持正确的出版方向,精心组织编写文明、健康、有益的图书、刊物、音像制品等作品。
充分发挥社会宣传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作用,有效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人性化设计,艺术化表现,精心策划,整体布局,形成浓厚的社会环境氛围。根据阶段目标,每年选择、确定若干个时间节点,在全市开展集中统一而又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有冲击力的宣传声势。发挥公益广告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作用,建立公益广告面向全社会的征集、发布、制作、管理机制,公开征集评选、及时制作拍摄公益广告精品,组织协调各类新闻、广告媒体在规定时间集中统一发布。整合公益广告资源,筹建上海市公益广告资料库,构建集中管理、资源共享、配送服务的公益广告工作网络,使公益广告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起到启迪心灵、规范行为的引导作用。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体现、融入先进文化建设的要求。组织文艺院团和文艺工作者,制作、生产、演出反映教育实践活动内容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多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歌曲、戏曲、小品、说唱等文艺作品,以公益演出的方式进社区、入村镇、到学校、下工地,明确全年的演出场次并加强考核。
认真实施市政府实事工程项目,广泛开展“百万家庭学礼仪”活动,并延伸到职工、青少年、外来建设者中去。组织完成20万人的学习培训任务。搭建并完善东方讲坛、社区学校、社区文化中心等面向基层的社会公共服务平台,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人群的需求和特点,组织编写有关教材,开展学习教育和培训,推动文明礼仪知识、文明行为规范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单位、进工地、进家庭。在“百万家庭学礼仪”活动中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五周年,组织广大市民学习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特别是社会公德的有关知识,大力倡导和普及社会公德“二十字”规范;结合向百万家庭赠送《上海市民手册》,在市民中开展学习;结合梳理汇总与“七不”规范相关的法规条文,编写《上海市民公共行为法律知识简明读物》,组织市民学习。
全市广大共产党员以身作则,在践行公共道德中发挥模范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身体力行,在践行公共道德中发挥表率作用;结合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发动大中小学生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发挥生力军作用;要有效地组织外来建设者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使他们成为上海城市文明建设的有生力量。充分发挥志愿者的示范推动作用,带动市民群众广泛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的公共道德氛围。
2、除陋习,践行公共道德
贯彻《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从现在起到2010年,每年重点聚焦几个市民行为中的突出顽症陋习和公共场所中的不文明行为。今年在革除乱穿马路和公共场所乱抛杂物的陋习上重点推进,切实加强领导,精心设计载体,掀起阶段性高潮,取得明显突破,努力做到人人知荣而为之、知耻而不为,形成知荣辱、除陋习、讲文明的社会风尚。
继续深化文明行路、文明乘车、文明游园、文明用厕四个专项活动,扩大覆盖,长效管理,保持工作常态。其中,突出市民强烈不满的乱穿马路顽症陋习,开展“文明在我脚下”宣传整治活动。把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纳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机关的考核目标。加大对路口特别是市区主要路口的执法管理力度,对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在依法处罚的同时,视情予以曝光、单位告知、网上公布,形成严格执法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态势。继续推进“文明路口”创建活动,加强交通文明设施建设,强化交通文明管理措施,今年创建市、区级“文明路口”500个。
对公共场所乱抛杂物的顽症陋习,开展“文明在我手中”宣传整治活动,制定活动计划,作出总体部署,明确时间节点,扎实推进。今年起,在剧场、影院、赛场、展馆、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商场、机场、车站、主要景观道路等十类公共场所先行一步,重点纠正公共场所乱抛杂物现象,围绕“顽症陋习首先在这里纠正,文明礼仪首先在这里倡导,公共道德首先在这里践行”的要求,开展“文明公共场所”示范点创建活动。制定各具特点的管理规范,制作场景化的温馨的文明提示,提供充满人情的便利服务,率先做到“环卫有设施、杂物随人走、垃圾不落地”。建立大型户外活动环境卫生承诺制,活动组织者必须落实不乱抛杂物的措施。强化并完善单位门前环境卫生责任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创建、命名、表彰一批市级、区县委办局级“文明公共场所”示范点。
全市各窗口行业特别是文明行业、规范服务达标行业,在革除顽症陋习、践行公共道德中率先垂范。加大创建力度,优化行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要着眼窗口行业突出的顽症陋习、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窗口服务中的薄弱环节,加强治理,形成示范团队。首先在空港、铁路、长途汽车客运、水运客运港“四大门户”开展“文明在空港”、“文明在铁路”、“文明在长途汽车客运”、“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主题实践活动,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做城市文明的光荣传播者”主题实践活动,在旅游宾馆开展“温馨家园”主题实践活动,使这些行业成为全社会践行公共道德的先行团队。
3、抓监管,规范公共行为
以公共场所、社区、主要景观道路为重点,依托、发挥正在建设中的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市区联动,以区为单位、以街道社区为管理网格,把涉及城市管理和市民素质的废物箱、污水井盖、公厕等部件设施以及乱扔垃圾、乱招贴、乱停放、乱穿马路等事件管理,以责任制的方式落实到每个管理网格。建立网格监督员、市民巡访员、志愿者“三位一体”的协同工作机制,发挥宣传、监测、劝阻、联动纠正的作用,把革除顽症陋习、践行公共道德的任务落到实处。2006年,城市网格化管理在中心城区全面覆盖,有条件的郊区逐步试点推进。
制定并发布城市文明指数、市民行为指数、窗口行业公众满意度指数。让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群众及时了解城市文明现状,起到警醒和引导作用。发挥城市综合执法管理部门的作用,加大对各类违章、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力度。发挥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经常组织市民巡访团和社会监督员,开展对城市管理和群众性创建活动的巡访、检查、监督、测评、考核,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信息,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作用。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情况,监督有关城市公共管理法规的实施,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加强新闻队伍的自身建设,结合行风评议和精神文明创建,不刊播不健康、不文明、有碍社会风尚的作品。
4、重建设,优化公共环境
进一步加大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明确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时间节点、数量要求、设置间距、管理规范和考核目标,在城市主要景观道路、主要区域和商业街,按必要原则添置交通路口信号灯、斑马线、人行道、道路绿化、休憩点、公共厕所、垃圾箱等公共设施,形成合理设置、方便群众、加强维护、及时更新的公共设施服务网络,体现人民政府爱人民、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宗旨。
加强交通路口信号灯、斑马线等公共设施的设置和建设。增设市区路口行人倒计时信号灯和市郊结合部道路路口信号灯,至2007年底,全市灯控路口达3900个,有行人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达1500个以上,市区交通标志、标识总量达到10万块,指路标志覆盖率达到90%。
加强市政道路建设,合理设置人行道等公共设施。至2007年底,中心城区主要公共活动区域全部完成人行道无障碍设施系统建设。
加强公共厕所、垃圾箱等公共设施的设置和建设,公共厕所、废物箱设施间距达到规范化标准。至2007年底,新建公厕100座,改建1500座,设置废物箱1.2万只。
加强公园、公共绿地有关公共设施的设置和建设。至2007年底,全市70%公园、大型公共绿地合理配置园椅、厕所等人性化服务设施及健身设施。
三、推进要求
一是以人为本。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从满足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秩序、践行公共道德的要求,实现人民群众建设文明城市、创造美好生活的愿望出发,积极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公共道德的基本知识,明确社会公共生活的是非、善恶、美丑界限。要搭建志愿者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平台、交流平台,为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参与城市公共管理活动、参加践行公共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创造条件。要积极探索志愿者参加城市公共管理活动的招募、注册、登记的管理模式和活动方式,努力拓展一批活动领域,形成一批推进项目,建立和完善一批服务基地,使市民群众和志愿者在参与活动的实践中增强主人意识、荣辱意识、公共意识、责任意识,做到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二是明确职责。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文明委的统一协调下,形成各级党政组织领导、市区联手同创共建、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市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公共道德建设机制。市文明办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分层次实施上海市民践行公共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各区县、委办文明委要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在本区县、本系统的组织实施及宣传、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按照分工,分别制定活动计划,设计活动载体,组织开展活动,实施检查考核,把主要目标和基本任务分解到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工青妇等各级群众团体的年度目标和日常工作中,形成政府、社会共同推动的整体合力。
三是持之以恒。要突出城市公共场所中的不文明现象和部分市民中的不文明行为,抓住不放,一以贯之,使教育实践活动形成长效机制,抓一件,成一件,力戒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
四是工作创新。要坚持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创新、活动载体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注重运用科学手段,提高各项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扩大工作的覆盖面,构建面向基层、各方协同的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努力做到常抓常新,使活动良性运行,务求实效。
五是软硬结合。要注重硬件建设与软件管理的有机结合,在硬件建设中加大必要的投入,既要标准化规范化地建设有关设施,又要给人以方便。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要注重思想教育、社会宣传、法规制度建设和管理手段的创新,注重工作队伍的培训和工作能力的提升,使软件与硬件相互配套,形成共同推进城市文明建设的协同效应。
附:“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上海市民践行公共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目标分解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6年4月4日
主题词:市民践行公共道德活动意见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06年4月4日印发
(共印1500份)
附:
“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上海市民 “践行公共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目标分解
一、造氛围,树立公共意识
1、新闻媒体实行专人分管,制定周密的宣传方案,融报道、评论、跟踪、监督于一体,多角度、多形式、多方位开展宣传报道。
解放日报开辟《文明迎世博,礼仪树公德》、《有礼而可爱,有序惠你我》、《礼让,从你我开始》等专版,以及“今日话题”、“名人家风”、“海外来信”、“公德礼仪禁忌”等栏目。在《解放论坛.践行公德版》、《观点.践行公德版》等专栏约写评论文章。
文汇报开设《与文明同行,让礼仪普及》、《身边文明礼仪大家谈》等栏目。配合市精神文明大会的召开,推出“城市文明行动”系列评论,包括评论员文章、“文汇时评”和“虚实谈”等,并推出“城市文明素质大讨论”。
新民晚报在《家庭》、《百姓纪事》以及《十日谈》等专副刊或栏目策划专题版面,开辟《树文明,讲公德,去陋习》漫画专栏,并举办“百姓拍百姓”摄影征文活动。
新闻报开设《与文明只差这一点》、《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上海人》等专版,并在社会新闻版、时政新闻版等版面开辟“城市文明细节”等专栏。
其他新闻媒体按照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制定宣传方案,开设专栏专版,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报道。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召集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新闻出版局、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各区县
2、文广传媒集团及时播发播报教育实践活动的新闻报道,并配发评论,开设“文明365”专题报道,每天推出一个主题。《家庭演播室》让明星和家人谈如何“重道德,学礼仪”。《新闻透视》、《东视广角》、《真情实录》、《七分之一》、《热线传呼》等新闻类专题节目聚焦“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上海人”活动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并制作内部专题片,曝光不文明行为,深入居民小区、基层单位组织播放。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召集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各区县
3、积极开展网上宣传,东方网开设专题讲座,并和各地新闻网站联合开展“我眼中的上海人”大讨论、“我为上海文明建设献一言金点子”等活动。开展“优秀文明礼仪格言短信有奖征集”活动,征集并制作有亲和力、有感染力的文明短信。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召集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东方网、网宣办、市文广新闻传媒集团
4、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体现、融入先进文化建设的要求。组织文艺院团和文艺工作者,制作、生产、演出反映教育实践活动内容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多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歌曲、戏曲、小品、说唱等文艺样式,以公益演出的方式进社区、到学校、下工地,明确全年的演出场次并加强考核。
牵头单位:市文广局
责任单位:市文广局、市文广集团、市有关文艺院团
5、建立公益广告征集、发布、制作、管理机制,向社会和市民群众公开征集与制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表达生动、创意新颖的公益广告作品。组织协调各类新闻、广告媒体在规定时间集中统一发布。整合公益广告资源,筹建上海市公益广告资料库,构建集中管理、资源共享、配送服务的公益广告工作网络。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召集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市市容环卫局、各区县
6、认真实施市政府实事工程项目,广泛开展“百万家庭学礼仪”活动,并延伸到职工、青少年、外来建设者中去。2006年完成20万人的学习培训任务。
牵头单位:上海市“百万家庭学礼仪”系列学习活动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妇联、市世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市级机关工委、市科教党委、市教委、市信息委、市新闻出版局、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市文广新闻传媒集团
7、搭建并完善东方讲坛、社区学校、社区文化中心等面向基层的社会公共服务平台,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人群的需求和特点,组织编写有关教材,开展学习教育和培训,推动文明礼仪知识、文明行为规范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单位、进工地、进家庭。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召集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工、青、妇,各区县
8、纪念《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五周年,组织广大市民学习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特别是社会公德的有关知识,大力倡导和普及“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二十字”规范。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青、妇,各区县
9、向百万家庭赠送《上海市民手册》,在市民中开展学习。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工、青、妇,各区县
10、梳理汇总与“七不”规范相关的法规条文,编写《上海市民公共行为法律知识简明读物》,组织市民学习。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教委,市人口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工、青、妇,各区县
11、全市广大共产党员以身作则,在践行公共道德中发挥模范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身体力行,在践行公共道德中发挥表率作用。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市级机关工委、各区县、委办局
12、结合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发动大中小学生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发挥生力军作用。
牵头单位:市科教党委
责任单位:市科教党委、团市委
13、重点探索并组织外来建设者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使外来建设者在学习中掌握礼仪知识,在实践中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
责任单位:外来建设者生活所在的区县及工作学习所在的单位
14、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平台,充分发挥志愿者在践行公共道德中的示范作用,带动市民群众广泛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的公共道德氛围。
牵头单位:市志愿者协会
责任单位:市志愿者协会和各区县、委办志愿者分会
二、除陋习,践行公共道德
15、继续深化文明行路、文明乘车、文明游园、文明用厕四个专项活动。其中,突出市民强烈不满的乱穿马路顽症陋习,开展“文明在我脚下”宣传整治活动。把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纳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机关的考核目标。加大对路口特别是市区主要路口的执法管理力度,对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在依法处罚的同时,视情予以曝光、单位告知、网上公布,形成严格执法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态势。继续推进“文明路口”创建活动,加强交通文明设施建设,强化交通文明管理措施,今年创建市、区级“文明路口”500个。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召集单位)、市建设交通党委、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建设交通党委、市文明办、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各区县
16、对公共场所乱抛杂物的顽症陋习,开展“文明在我手中”宣传整治活动。在剧场、影院等十类公共场所先行一步,开展“文明公共场所”示范点创建活动;制定各具特点的社会公德规范,制作场景化的温馨的文明提示,提供充满人情的便利的服务,率先做到“环卫有设施、杂物随人走、垃圾不落地”;建立大型户外活动环境卫生承诺制,活动组织者必须落实不乱抛杂物的措施。强化并完善单位门前环境卫生责任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创建、命名、表彰一批市级、区县委办局级“文明公共场所”示范点。
牵头单位:市市容环卫局(召集单位)、市爱卫办
责任单位:市容环卫局、市爱卫办、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经委、城市交通管理局、市绿化局、航空、铁路等各系统、各部门、各区县
17、全市各窗口行业特别是文明行业、规范服务达标行业,在革除顽症陋习、践行公共道德中率先垂范。加大创建力度,优化行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要着眼窗口行业突出的顽症陋习、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窗口服务中的薄弱环节,加强治理,形成示范团队。
牵头单位:市建设交通党委
责任单位:市建设交通党委、市综合党委、市直机关工委、市经委等部门
18、在空港、铁路、长途汽车客运、水运客运港“四大门户”开展“文明在空港”、“文明在铁路”、“文明在长途汽车客运”、“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主题实践活动,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做城市文明的光荣传播者”主题实践活动,在旅游宾馆开展“温馨家园”主题实践活动,使这些行业成为全社会践行公共道德的先行团队。
牵头单位:市建设交通党委(召集单位)、市口岸办、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建设交通党委、市口岸办、市文明办、上海机场集团、上海铁路局、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市港口管理局、市旅游委
三、抓监管,规范公共行为
19、以公共场所、社区、主要景观道路为重点,依托、融入、发挥正在建设中的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建立网格监督员、市民巡访员、志愿者“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发挥宣传、监测、劝阻、联动纠正的作用,把革除顽症陋习、践行公共道德的任务落到实处。2006年全市城市网格化管理达到60%,2008年实现全面覆盖。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市建委、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绿化局、市市容环卫局、市爱卫办、市环保局、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各区县
20、制定并发布城市文明指数、市民行为指数、窗口行业公众满意度指数。让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群众及时了解城市文明现状,起到警醒和引导作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21、发挥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经常组织市民巡访团和社会监督员,开展对城市管理和群众性创建活动的巡访、检查、监督、测评、考核,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信息,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牵头单位:市纠风办、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纠风办、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
22、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作用。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情况,监督有关城市公共管理法规的实施,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牵头单位: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责任单位: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23、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加强新闻队伍的自身建设,结合行风评议和精神文明创建,不刊播不健康、不文明、有碍社会风尚的作品。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市新闻出版局
四、重建设,优化公共环境
24、进一步加大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明确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时间节点、数量要求、设置间距、管理规范和考核目标,在城市主要景观道路、主要区域和商业街,按必要原则添置交通路口信号灯、斑马线、人行道、道路绿化、休憩点、公共厕所、垃圾箱等公共设施,形成合理设置、方便群众、加强维护、及时更新的公共设施服务网络。
牵头单位:市建委(召集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市政局、市市容环卫局、市绿化局
25、加强交通路口信号灯、斑马线等公共设施的设置和建设。增设市区路口行人倒计时信号灯和市郊结合部道路路口信号灯,至2007年底,全市灯控路口达3900个,有行人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达1500个以上,市区交通标志、标识总量达到10万块,指路标志覆盖率达到90%;至2009年,灯控路口达4200个以上,全市有行人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达1800个以上,市区交通标志、标识总量达11万块,指路标志覆盖率达95%;2010年,灯控路口达4500个以上,全市有行人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达2000个以上,市区交通标志、标识总量达12万块,全市交通标志、标线齐全、规范、合理、人本化,指路标志覆盖率达100%。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6、搞好市政道路建设,合理设置人行道等公共设施。至2007年,中心城主要公共活动区域全部完成人行道无障碍设施系统建设;至2009年,中心城区具备条件的4车道以上的道路在行人过街横道线处增设中心安全岛,实现上述道路的行人二次过街。新建地铁站应同步完成收费区外行人直接过街通道;至2010年,实现新建综合交通枢纽和大型商业中心、文化娱乐设施等公共建筑同步建设行人通道系统。新城新市镇新建道路人行道宽度在3米以上。
责任单位:市市政局
27、加强公共厕所、垃圾箱等公共设施的设置和建设,公共厕所、废物箱设施间距达到规范化标准。公共厕所间距设置为:公共活动区域(商业街、城市副中心、城市专业中心等)200米,居民社区300~400米,工业生产区域600~800米,郊区新城、新市镇区域300米;废物箱间距设置为:景观道路、主要干道30~50米,中小道路80米。2006至2007年,新建公厕100座,改建1500座,设置废物箱12000只;2008至2009年,新建100座,改建1000座,设置12000只;2010年,设置10500套公厕导向,主要涉及道路更新10000只废物箱。
责任单位:市市容环卫局
28、加强公园、公共绿地有关公共设施的设置和建设。至2007年底,全市70%公园、大型公共绿地合理配置园椅、厕所等人性化服务设施以及健身设施;2008至2009年,达到90%;2010年,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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