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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公众网6月19日消息:今天下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经审议、表决,决定任命吴勤民为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决定免去赵雯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决定免去周锦尉的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会议经审议、表决,任命黄祥青为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任命郭伟清为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许伟基的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