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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执行人大决定 全市动员办博
2008年6月19日 20:56
    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本市促进和保障世博会筹备和举办工作的决定》,这是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作出的重大事项决定。

    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作为国家举办、上海承办的全球盛会,将于201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在上海举行。承办世博会,是上海的光荣任务,也是上海推动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契机,是今后一个时期上海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对于推动上海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都在关注着上海世博会。办好上海世博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为实现办好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的目标,必须动员全市人民共同参与,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市人大常委会一直十分重视上海世博会的筹备和举办工作,多次组织代表视察,并不失时机地作出了《关于本市促进和保障世博会筹备和举办工作的决定》。

    《关于本市促进和保障世博会筹备和举办工作的决定》,参照全社会参与和法制保障相结合的思路,以世博会相关主体在筹办世博会中的责任为主线,对全体市民参与、社会各方参与、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加强法制保障、积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决定》号召全体市民以主人翁的姿态关心、支持世博会的筹备和举办工作,积极参加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活动,当好东道主,文明迎世博;各单位应当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大力支持、积极参与世博会筹备阶段和举办期间的各项工作,深入宣传世博会的主题,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普及教育,为筹备和举办世博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决定》对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了要求,同时明确,为维护世博会筹备期间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市人民政府可以就采取临时性行政管理措施,制定政府规章或者发布决定。《决定》还对人大常委会自身工作提出了要求。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特有的重要职权。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关于本市促进和保障世博会筹备和举办工作的决定》,是积极贯彻市委关于制定实施《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精神,把党的主张转变为国家意志,变为人民群众自觉行动的重大部署。我们要积极宣传、坚决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全民动员,群策群力,人人参与,为办好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来源:上海人大公众网    作者:张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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