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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农业科技立法
2007年6月7日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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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小组视察上海市农科院

  人大公众网6月7日消息:据悉,市人大常委会近期将审议《上海市农业科技进步若干规定(草案)》,通过人大立法,将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上升为地方立法,这在全国地方是首创。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前往上海市农科院,调研农业科技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参加调研。

  调研小组实地察看了市农科院生物技术研究所、生物基因中心,参观了展示厅,并听取了该院院长关于科技兴农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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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草案解读会

  市委常委、市农委主任徐麟介绍了《上海市农业科技进步若干规定(草案)》的立法背景与必要性、立法的基本原则与思路,并对《规定(草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据介绍,《规定(草案)》对本市农业科技进步的管理体制、政府对于农业科技进步的投入、引导和激励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开发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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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禹鹏、刘伦贤、朱晓明、胡炜参加了调研。朱晓明副主任指出,要以全球化的视野来认识农业科技立法的重要意义,既重科技的进步,又重成果的保护,尤其要加强对包括植物新品种在内的农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要准确把握农业科技立法的价值定位,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政策协调、提供法制保障,要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研发、推广和应用农业科技。同时要通过立法推动农业科技体制创新。

 来源:上海人大公众网    作者: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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