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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第36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2007年9月6日 16:17

(2007年6月29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郭伟清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免去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黄松涛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田文才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张锦森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任命王犁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秦明华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陆卫民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殷勇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康维奇为上海海事法院执行庭庭长,免去其上海海事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任命孙军为上海海事法院审判员。
  任命何方荣为上海市军天湖农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谭宝亮的上海市军天湖农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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