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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3件
2007年7月5日 10:51

  关于尽快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切实履行人大监督职责的议案(第50号)

  厉明等12位代表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出台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人大制度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为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和加强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要真正确保这部法律得到切实贯彻实施,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认真思考。为此建议:在认真总结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意见,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重点应做到:1、突出实际内容、完善监督程序,把实施办法变成桥梁,使《监督法》落到实处;2、在实施办法中规定上海市各级人大成立人大监督职能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专门处理人大的各项监督职能的内容;3、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统一思想认识,了解《监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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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要求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的议案(第60号)

  叶冠峰等13位代表提出:社会事业的包涵面比较广,主要涉及五大方面: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体育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幸福指数,关系到一个民族的素质,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未来。市人大对体育事业一直十分重视,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名称容易引起市民的误解,认为市人大对体育工作不重视或者认为体育工作不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受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监督。而本市各区县人大均设有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市政协相关专委会名称为“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为此建议: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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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制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积极做好上海世博会筹办工作的决定》的议案(第66号)

  沈国明等13位代表提出:上海世博会将于2010年举行,筹备时间已非常紧迫。为了达到办博的预期效果,有必要在本市形成依法办博、全民办博的氛围。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办博,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已刻不容缓。为此建议:根据组织法,由市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颁布相关决定。(议案附有《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积极做好上海世博会筹办工作的决定(草案)》共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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