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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2件
2007年7月5日 10:50

  关于尽快制定《上海市养犬管理若干规定》的议案(第9号)

  洪克敏等27位代表提出:目前上海市狂犬病案例日益增加,对市民的生命安全构成危险,对上海的城市形象和旅游业发展造成了潜在的不良影响。同时,养犬户不办理犬证、不注射疫苗,影响环境卫生、惊扰周边居民、犬咬人案件不断上升等现象比较突出,流浪犬容易引起传染病源问题也不容忽视。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狂犬病规定为乙类传染病,但没有专门的养犬管理条例;目前全国各地共有涉及大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76件;1993年上海市政府制定的《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对犬类监管缺乏力度,而且对于犬类的管理涉及行政许可。为此建议:补充完善原有的规定,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制定《上海市养犬管理若干规定》,以进一步提高对养犬管理的权威性。(议案附有《上海市养犬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共2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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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进本市民兵预备役工作立法进程的议案(第65号)

  陈理春等20位代表提出:近年来,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民兵预备役工作不断发展,在参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市民兵预备役工作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编组难落实、训练难抽人、组织难稳定、工作难协调”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迫切需要有一部符合上海实际的民兵预备役工作法规来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去年年初,上海警备区开始了《上海市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的起草工作,目前已报市政府法制办正式进入立法程序。由于民兵预备役工作立法利益调整面大、影响深远、事关和谐社会建设,为此建议:1、深入调研,推进重点问题的解决;2、加大指导力度,规范立法工作;3、加快工作进度、推进立法进程。(议案附有草案建议稿共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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