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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嘉宾:
 市人大代表、医疗保险局局长 周海洋
 市人大代表、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陆朴鸣
 上海市机电工会法律部部长、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朱素宝
时间:4月25日(星期三) 12:45-14:00
[聊天实录]
[嘉宾周海洋]答:亲爱的网友,我来到了东方网人大网议日,向大家问好,也欢迎大家能够在网上一起讨论我们共同关心的医疗保障问题。谢谢!
[嘉宾陆朴鸣]答:非常高兴能在东方网上与大家见面,今天的网议主题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市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及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是人大代表的应尽义务;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负责人,肩负着在企业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责任,反映和切实解决企业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切实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让职工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同享改革发展成果,是一个企业党务工作者的职责。因此,很高兴和大家一起来进行互动交流。
[嘉宾朱素宝]答:各位网友下午好!我叫朱素宝,上海市机电工会法律会部长,欢迎大家来到人大网聊天室就《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些话题进行聊天交流。
[网友怎么办]问:我父亲在上海铁路通信工厂上了39年的班,今年满57周岁,按厂里职代会的意见,可以待退,与在岗职工不同的是待退休的职工不加公积金。于是我父亲于今年2月向厂里提出申请。并且在向公积金运用中心咨询后,要求厂方必须缴纳公积金。厂方不同意,不给我父亲待退休。但是却说是我父亲不肯退,又是根据职代会的精神单方面下调我父亲的岗位,我父亲当然不肯。之后厂方又单方面宣布我父亲下岗,可怜我的父亲天天准时到厂上班,却只拿了400元的工资,这是不是克扣工资的行为?厂方还很嚣张,除非你待退,这笔工资才补给你。否则,想也不要想,我父亲怎么办?现在在厂里天天受到他们的威胁与挑衅,工会主席沈三道也是站在厂方这一边,非但不帮我父亲争取权益,还一起逼我的父亲,我父亲怎样才可以保障自己的劳动权等合法权益呢?
[嘉宾朱素宝]答:职工待退休期间,单位还是应该交纳公积金。单位不交,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目前因单位不交公积金还不能进入仲裁诉讼。对单位减少劳动报酬不服的可以提起仲裁诉讼。
[网友太阳能]问:过去说工人是工厂的主人,现在这句话还对吗?如何体现?
[嘉宾陆朴鸣]答:这句话没错。二十一世纪,我国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尤其在上海筹办世博,建设四个中心的过程中,为我们工人发挥主力军作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工人作为工厂的主人,应体现在工人参政议政、服务经济和发挥民主权利等方面。一是要通过职代会、厂务公开等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发挥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改革改制等重大决策和涉及切身利益事项的审议、通过和决定权;二是要通过各类劳动竞赛活动,发挥职工的首创精神,立足岗位、创新创效,充分释放职工的创造能量;三是要建立健全各项法规、政策和具体制度,确保工人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力有法可依,经济利益依法保证;四是作为工人要当好工厂的主人,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网友想当然]问:职工看病能报销多少?生大病呢?
[嘉宾周海洋]答:这位网友提出的职工看病能报销多少?生大病呢?的问题,这确实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上海从2001年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医保制度逐步完善,先后建立了城保、个保、镇保,以及近两年建立的儿童学生医保、70岁以上老人的医保、大学生医保制度,享受医保的人群在逐步扩大。目前以上各项制度已经覆盖了本市户籍居民1100万人(不包括农村合作医疗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综合保险)。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不同制度的医疗保障水平有所不同,总的来讲都体现了保大病住院。例如:城保制度,在住院医疗方面,住院的医疗费,在职职工超过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85%;退休人员可以报销92%。如果你要了解不同制度、不同人群的具体医疗保险待遇,你可以登录上海医保政务网站,网址:http://ww.shyb.gov.cn,或拨打医保咨询电话:962218。
[网友猪头]问:公司支付节假日加班工资不按照规定,我们要投诉!找什么部门?会帮我们解决问题吗?好像这类问题目前很普遍嘛。
[嘉宾朱素宝]答:可以要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可以要求工会组织调解,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网友skt]问:工人一年中除法定假外,有没有休假?
[嘉宾朱素宝]答:一年中除法定假外,每周有不少于一天的公休日。至于带薪年休假,《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劳动法》颁布后,每周工作时间由原48小时减少至40小时。国务院至今没有颁布带薪年休假规定,因此,执行遭遇困难。1992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办发(1992)15号文发布了本市企业职工年休假规定,规定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连续工龄满5年的职工可以享受年休假。因此,是否实行年休假由企业自主决定。企业可以通过平等协商对年休假作出规定。
[网友小虫子]问:东方国际一定是个很大的公司吧,你们是怎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呢?
[嘉宾陆朴鸣]答:网友非常关心我们集团的情况,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国有进出口商之一,是全国120家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单位和国家重点企业。集团有全资和控股二级子公司10余家,在美洲、欧洲、澳洲、日本和香港等世界主要国家(地区)设有海外机构20余家,在职职工近6000名。2006年上海企业100强排名,以238.54亿元营业收入名列第18位。
我们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企业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企业、和谐社会的主要工作。我们集团在开展职工维权工作中,发挥党政主导,工会运作的维权格局,概括起来为十二个字:健全维权机制,主动依法维权。主要做法有:(1)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我们根据“工会法”,在集团、子公司普遍建立了工会组织,企业设立工会、班组科室建立工会小组,在组织上保证了工会作为职工合法权利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同时健全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订职工(代表)大会的《实施细则》,坚持每年召开1-2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通报企业重大事项,维护了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2)建立健全厂务公开制度,完善职工民主管理机制。我们制订了《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全面推进厂务公开工作意见》,规定了厂务公开的内容:凡企业涉及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企业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职工“四险”缴纳情况和其它有关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公开,维护了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力。建立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组织职工开展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评议情况作为干部奖惩的依据,维护了职工的监督权。建立了职工董监事制度,维护职工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3)建立健全劳动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落实对职工劳动权益的维护。集团系统改制企业坚持做到劳动工资集体协商,部分企业由工会和企业行政签订了《集体合同》。《工资协议》(草案)和《集体合同》(草案)均提交职代会无记名表决通过。维护了职工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保险福利、休息休假、职业培训、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的基本权益和女职工特殊权益等。(4)建立健全职工权益保障机制。医疗制度改革后,我们根据企业经济状况为全集团职工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对集团的困难职工,我们建立了帮困救助三级工作网络和二级基金,筹集了500多万资金,对困难职工家庭进行救助,对困难家庭子女就学进行补助,据统计,集团245名党员干部和困难职工结对帮困,2004-2006年,集团共帮困7509人,金额240余万,助学2042人次,金额121万。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改制方案交由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需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改制企业接受原企业职工,继续履行改制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困难职工给予特殊补助。同时,我们加强了对企业领导的教育,不断提高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认真组织工会干部的培训,切实提高工会组织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领导水平和业务能力。
[网友外来人]问:节假日做锺点工,工资是否能拿双工或三工?
[嘉宾朱素宝]答:如果是非全日制的小时工,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节假日工作,应当依法支付300%的工资。如果是从事家政钟点工,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由雇用双方商定报酬标准。
[网友月月]问:用人单位不给员工购买医疗保险合理吗?
[嘉宾朱素宝]答:购买医疗保险如果指的是社会基本保险(城保、综保、小城镇保险、农保)是强制性的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如果指的是商业保险或者补充保险,则由用人单位决定,或者与员工协商决定。
[网友问一问]问:周局长,上海医保基金是怎样运作的?是不是能向市民公开?
[嘉宾周海洋]答:这位网友向我提出上海医保基金是怎样运作的?是不是能向市民公开?医保基金是广大参保人员看病救命的钱,大家都很关注。目前本市医保基金的财务管理,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制定的《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运作的。医保基金的筹集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筹集;筹集后的资金统一划缴财政专户;医保基金支付按照有关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所需资金由医保部门向财政专户申请;医保基金收支结余情况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随着政务信息公开的推进,医保基金收支结余情况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向社会公告。
[网友大小人]问:劳动者权益遇到问题,一般应先到哪里反映?
[嘉宾朱素宝]答:可以要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可以要求工会组织调解,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网友云天]问:请问朱律师,据你办案实践,当前劳动者权益方面哪些问题比较突出?
[嘉宾朱素宝]答:当前劳动者权益方面比较突出的问题有:超时工作;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报酬;试用期间不缴纳社会保险费;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信息不对称,劳动者取证难等问题。
[网友在水一方]问:职工休假是否有法律规定?如因工作忙而不休,而单位又不给补偿,这构成侵权吗?
[嘉宾朱素宝]答:不知所问的休假是否指带薪年休假?如果是,《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劳动法》颁布后,每周工作时间由原48小时减少至40小时。由于国务院至今没有颁布带薪年休假规定,因此,执行遭遇困难。1992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办发(1992)15号文发布了本市企业职工年休假规定,规定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连续工龄满5年的职工可以享受年休假。因此,是否实行年休假由企业自主决定。年休假应当提倡休假。至于因工作忙而不休,如何处理,由企业决定。企业可以通过平等协商作出规定。
[网友balabala]问:保姆作为劳动者,如果出了事故,该如何获得补偿?有关部门是否有相关的说法?
[嘉宾朱素宝]答:保姆与东家的关系属于民事雇佣关系,出了事故受伤,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雇主要求人体损害赔偿。
[网友小鱼儿]问:现在许多商店私自贴告示招聘,不经劳动部门,这合法吗?如发生侵权怎么办?
[嘉宾朱素宝]答:法律对商店张贴招聘告示发布招聘信息没有禁止性规定。但商店录用职工应当到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
[网友请回答]问:听说到社区卫生中心看病转诊有优惠,具体情况如何?
[嘉宾周海洋]答:这位网友提出听说到社区卫生中心看病转诊有优惠,具体情况如何?为了方便居民就近就医,减轻医疗费用的负担,近几年来本市加强了社区卫生中心的建设。今年本市实施了社区卫生中心就医门诊诊疗费(挂号费)减免政策,病人与社区卫生中心签约制度。凡是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的居民可以得到更加好的社区卫生服务,同时签约的病人如果因医疗需要转诊到本市两级、三级医院就医,凭转诊单,门诊诊疗费(挂号费)可以减免50%。
[网友青青草]问:钟点工为东家擦窗不慎摔伤,从法律上讲应由谁负责?
[嘉宾朱素宝]答:钟点工为东家擦窗不慎摔伤,从法律上讲可以要该东家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东家是企业等符合劳动法的适格的用人单位,由该企业、工伤保险承担责任。如果东家是家庭或者个人,属于民事雇佣关系,出了事故受伤,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雇主要求人体损害赔偿。
[网友一职工]问:朱律师是全国杰出律师,您是怎样为职工维权的呢?我们不是机电行业的,如有问题能向您请教吗?
[嘉宾朱素宝]答:外系统的职工可以到机电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福州路89号103室)进行法律咨询。
[网友闪烁的星]问:职工维权,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什么?
[嘉宾朱素宝]答:职工维权,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劳动者维权取证难。
[网友海量]问:法院和劳动仲裁机构在处理劳动纠纷的时候是否存在枉法裁判等问题?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地位,有什么具体措施是切实保护劳动者在诉讼和仲裁过程中受到公正对待的吗?
[嘉宾朱素宝]答:从上海的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实践看,法治环境还是比较好的。不敢说枉法裁判绝对没有,确实很少听到。要确保劳动者在仲裁、诉讼过程中受到公正对待,除了提高仲裁员、法官的素养和水平外,健全仲裁庭的三方性,健全诉讼中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很有必要的。另外,还可以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旁听或者巡视。
[网友大风]问:单位不按合同约定发工资怎么办?
[嘉宾朱素宝]答:职工可以请求劳动监察,或者通过仲裁诉讼主张权利。
[网友我该怎么办?]问:我去年8月份进入了这家公司,这家公司每周六上班不说,而且从来都不给我们上海籍的员工加任何保险金。去年底,公司因为业务问题发生财务危机,我们也已有好几个月没发工资。最近,我找到了新公司,该公司同意给我缴纳四金,可是,现公司自去年8月份起就再也没给我加过金,而这段时间公司确实很困难,请问,这部分保险金是否可以由本人缴纳,要交多少钱?谢谢!
[嘉宾朱素宝]答:用人单位和职工交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义务。单位不缴社会保险费,可以向劳动监察举报,也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提起的时间不要超过60天期限,即必须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60天内提起。
[网友梦]问:单位不加公积金怎么办?
[嘉宾朱素宝]答: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
[网友hehe]问:有些公司没有给员工车贴和饭贴怎么办?
[嘉宾朱素宝]答:车贴和饭贴是福利待遇,由企业自行决定。单位工会可以通过与行政平等协商就车贴和饭贴的福利待遇做出决定。
[网友东方]问:请问周局长,现在工人医保与干部有何不同?听说局级干部看病个人不出钱,还有很多特权,是吗?他们工资很高,为什么看病反而不要钱呢?
[嘉宾周海洋]答:这位网友提出的问题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城保制度作为一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所有参保人员(包括干部)都按照城保办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利。比如在职人员个人需缴费,参保人员中不管是工人还是干部,都是一视同仁的;享受医保的待遇,也是享受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但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外,本市还有多种补充医疗保障制度,参保人员通过参加补充医疗保障制度,享受相应的补充医疗保障待遇。例如市总工会举办的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参加者个人住院的医疗费用除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外,个人自负部分也可以得到一部分的报销。
[网友劳务工]问:为什么劳务工没有工资明细单,那么节日加班该按照什么基数算加班工资?
[嘉宾朱素宝]答:单位应当对劳务工发给工资单。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数应当按照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执行。(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友晓青]问:现在外来人员的工资发放有监管,而本地人员的工资在一些私营单位不能及时发放,上海凯基置业有限公司部分办公室本地员工3月份的工资至今还没发。部分员工的三金不加等情况找谁申诉。
[嘉宾朱素宝]答:拖欠工资、社会保险费,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网友zq]问:我们单位加班费只有1.8元/小时?
[嘉宾朱素宝]答:加班工资的计发比例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执行。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应当按照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执行,即:(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友五一]问:五一国际劳动节马上到了,上海人大公众网选择这个话题很有意义。我觉得提高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十分重要。前几天,媒体报道一项调查,青年学生中要当工人的很少,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应该从各方面提高普通劳动者的社会地位。代表们以为如何?
[嘉宾陆朴鸣]答:工人阶级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主力军,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和承认劳动者的社会地位。(1)政府十分重视职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2004年7月15日起施行的《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从法制上进一步规范了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快速发展。为培养大批具有良好素质的城乡劳动者打下了坚实基础。(2)劳动者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享有很高的待遇。在政治上,评选劳模向劳动者倾斜。今年,上海市评选劳动模范,规定一线工人必须占50%以上(包括工人、专业技术人员)。上海涌现了一批象徐虎、李斌等来自生产第一线的劳模标兵。最近,将隆重召开上海市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市领导将出席会议,并向劳模发奖。经济上,市政府对劳模实行特殊照顾,对本市2005年底以前已按城镇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按照企业办法计发并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自2006年7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200元。以上这些都说明劳动者的社会地位被高度重视,当然,提高劳动者的社会地位还有许多工作要做。(3)随着我们教育的普及,劳动者的文化基础普遍提高,处于生产第一线的职工不少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我们要在全社会提倡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倡导工作不分高低贫贱,各行各业都能出人才的择业观,鼓励青年学生到生产第一线去,在劳动中发挥才干,实现自身价值。
[网友陶陶]问:作为产假休息的三个月的“四金”该如何缴?是不是全部由个人承担呢?
[嘉宾朱素宝]答:产假期间“四金”按照正常情况下的标准和比例交纳。
[网友天热了]问:到医院看病,有很多药是自费的,医保是怎样规定的?还有换肝、肾等也是自费的吗?
[嘉宾周海洋]答:这位网友提出现在到医院看病,有一些药是自费的,也就是说是医保不能报销的。医保确实有一个药品报销的目录。为了保证基本医疗,合理用药,国家有关部委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要制定基本用药的目录,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也专门有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目录。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各地都应制定相应的医保药品目录。上海2005年版的医保药品目录包括了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全部甲类、乙类药品,同时从上海实际情况出发,还增加了一部分的药品,目前上海医保药品目录已能满足现阶段的基本医疗需要。目前肾移植已经进入了医保,肝移植因进入临床的时间较短,暂未进入医保。
[网友流水不腐]问:陆书记,你认为国企与私企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有什么不同?
[嘉宾陆朴鸣]答:我认为,无论是国企还是私企,在维权的法律、维权的内容、维权的原则、维权的途径等方面大体是相同的。相比较而言,在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下,国有企业维权的组织和体制、机制方面相对更健全些。随着经济的发展,私营企业在履行维护职工权益方面有了很大的进展。据报道,全国人大期间,不少民营企业家发出了要承担起更多社会责任的呼声,提出今天企业成功的标准不仅要看企业的盈利,还要看企业承担了多少社会责任,他们表示,要从自己的企业着手,提高企业员工的福利待遇,参保比例,使广大员工贫有所扶,老有所养。
[网友大力]问:如何才能真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不只是喊口号呢?
[嘉宾朱素宝]答:立法要对劳动者倾斜:加重违法成本,加大单位的举证责任。社会要对劳动者倾斜:健全法律服务体系,使劳动者能够快捷、有效地得到法律服务。
[网友月月]问:用人单位不给员工购买医疗保险合理吗?
[嘉宾周海洋]答:医疗保险有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还有商业医疗保险。我不知道你所讲的医疗保险是哪一类。根据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用人单位都应该为职工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如果你单位没有为你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你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因为你的问题我不是很清楚,建议你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热线或者医疗保险热线咨询电话询问。医保咨询电话:962218。
[网友想上天]问:请问国企职工和私企职工在待遇上有什么不同?
[嘉宾陆朴鸣]答:职工的待遇一般是根据企业效益来决定。因此,同样是国企职工,如果所在企业不同待遇会有所不同;在同一企业,岗位不同,待遇也会不同。最近,为着力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海国有企业把规范收入分配作为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通过完善职工收入增长机制,完善经营者业绩考核机制、推进收入或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完善困难职工帮困托底机制、严格收入分配监督机制等,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保证职工工资同企业经济效益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
[嘉宾周海洋]答:各位网友,我在网上就你们提出的一些关心的话题谈了一些我的看法,不知是否恰当,有什么不同的想法,或者希望能够进一步了解的话,都可以再联系。谢谢你们!
[嘉宾陆朴鸣]答:广大网民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这个议题非常关心,提出了不少有建设性的建议,也对进一步做好维权工作提出了要求。作为国有企业的负责人,我们要以对职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维权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出资人、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努力做到“国资增值、企业增效、职工增收”的联动,为构建和谐企业、和谐社会作出努力。谢谢大家!
[嘉宾朱素宝]答:由于时间原因,今天和大家只能聊到这里,谢谢大家的热情参与。再见! |